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3月04日 00:00:00 来源:产学研工作处 作者:wlzx

各单位:

根据学校骨干院校创建工作相关的要求,定于2013年3月4—9日开展2012年下半年教科研成果收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学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在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科研成果。

二、统计程序

(一)教科研成果入库

所有教科研成果必须填报到教科研管理系统中,否则不予认定。教师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成果获得人登录系统,团队完成的成果,如教科研课题、著作及教材、精品课程、获奖成果等由团队主持人统一填报教科研管理系统。

(二)教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收集

教科研成果收集、整理、统计均以部门为单位,参与考核的教职工将取得的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在核实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致性后排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交至产学研工作处。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团队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提供,参与人不再提供。

2.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留复印件装订,复印件需要院部审核加盖印章(1份)。

3.教科研课题、著作、教材、学校专利需提交成果的原件1份。

4.其它形式的成果,如:精品课程等由主持人提交成果的文件复印件(需要文件原件保存单位加盖印章1份)。

(三)教科研成果统计时间安排

1.教科研成果材料各单位收集时间

3月4-6日,教职工将教科研成果登录教科研管理系统,并将成果实物上交至所在系院及部门相关负责人。

2.产学研工作处收集教科研成果材料时间

3月6日下午:人文艺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课部(中专部)、思政部、图书馆、机关;

3月7日上午,医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服务学院)、附属医院。

3.教科研成果审核时间

3月7-9日,产学研工作处审核。

产学研工作处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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