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新闻发布暂行规定
时间:2010年06月11日 00:00:00 来源:院办 作者:lzj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新闻发布,提高学院新闻网站上传新闻的质量,更好地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新闻信息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就学院网络新闻发布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学院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宣传部是学院新闻的业务主管部门,并负责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审定、监管等具体工作。

二、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三贴近”原则,充分体现关注师生,关注教学,关注校园。

三、网络新闻发布要突出时效性,特别重大的新闻即时报道,重大活动新闻12小时以内报道,一般活动新闻不超过36小时。

四、在学院主页“学院新闻”中发布的新闻一般应是以下内容:

1、全院性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

2、学院重大的学术科研活动及成果,学生教育管理、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学院教学科研、专业课程与人才队伍建设、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重要工作动态;

3、各部门、单位或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院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市级以上)。

五、学院基层单位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对全院其他单位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及重要活动,在学院主页“院系快讯”栏目中发布。

六、新闻发布要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凡在学院主页“学院新闻”发布的新闻,需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重要稿件需报院领导审核同意。

七、所有新闻发布,均应注明作者、新闻来源以及编辑发布单位和责任编辑。

八、新闻发布时,应做好必要的相关链接工作,同时对网页新闻顺序、新闻布局等进行适当的调整设置。

九、学院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的选择、修改、排序、发布及撤除等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学院其他单位自办网页的新闻发布参照此规定执行。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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