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刘云山、刘延东等亲切会见与会代表。刘延东在大会上宣读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表彰决定,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目前,“全国文明单位”是我国综合评价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最具含金量的品牌。一直以来,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始终秉承“厚德、笃学、慎思、敏行”的校训精神,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目标,按照“对内强化思想道德内涵、对外帮扶共建示范引领”的思路,科学系统设计,扎实推进,形成了党风教风优良、学风浓郁、环境优美、工作高效、服务优质、校园文明、事业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增强先进文化辐射,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了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良好环境,校园内美丽平安和谐,校园外共建、共享、共荣、结对帮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区域文化靓丽名片。
(宣传部刘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