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18〕3号)传来喜讯:我校主持的五项教学成果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奖等次和数量较往届有较大突破,位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方队,充分彰显了我校对襄阳市及鄂西圈高职教育的引领与辐射带动,凸显了学校争创“省内领先、国家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实力!
据悉,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是根据《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规定,经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审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的用于奖励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涌现出的具有创新性、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显著成果,该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
在本次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过程中,依托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平台,分别召开了学校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申报培训会、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团队总结培训会,并组织校内外专家精心指导,提炼成果亮点,成果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预期目标。